省份:上海 学历层次:本科
专业名称:行政管理学 专业代码:120402
主考院校:复旦大学
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
1 00015 英语(二) 14 选修 笔试
2 00024 普通逻辑 4 选修 笔试
3 00034 社会学概论 6 必修 笔试
4 00040 法学概论 6 选修 笔试
5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选修 笔试
6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选修 笔试
7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选修 笔试
8 00261 行政法学 5 必修 笔试
9 00277 行政管理学 6 选修 笔试
10 00312 政治学概论 6 选修 笔试
11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必修 笔试
12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6 必修 笔试
13 00318 公共政策 4 必修 笔试
14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4 必修 笔试
15 00320 领导科学 4 必修 笔试
16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选修 笔试
17 00322 中国行政史 5 选修 笔试
18 00323 西方行政学说史 4 选修 笔试
19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选修 笔试
20 01848 公务员制度 4 必修 笔试
2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修 笔试
2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修 笔试
23 10304 毕业论文 0 必修 实践

毕业要求:

毕业总学分71学分及以上,13门课程及以上(不含毕业论文)。 说明:序号12~22为选修课程,须从中选考2门及以上,达10学分及以上。 注: 1、已通过原高教自考“行政法学”课程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考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(一)”课程,但可不报考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(一)”课程,用报考选考课程的方式补足总学分和总门数。 2、已通过原高教自考“逻辑”课程的考生,可申请免考“普通逻辑”课程。 3、高教自考行政管理专业(专科)毕业生,在报考本专业(独立本科段)中的选考课程时,不得重复报考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相同课程。 4、报考本专业(独立本科段)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公共外语,但必须选择加考3至4门其他选修课程,合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。免考公共外语的考生,不得申请学位。 5、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(含自考)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(独立本科段)。其中,非政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报考“行政管理学”和“政治学概论”两门选考课程。